社区党建的探索与思考 社区党建是以街道党委和居民区党支部为主体的,由街道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性党建工作,是街道党建工作的延伸和拓展。社区党建的扎实推进,适应了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为落实社区建设和治理的各项任务提出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一、社区党建是城市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社区党建是城市改革提出的要求。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尤其是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政府职能的转变,街道党组织和街道办事处在城市治理和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例如:随着各方面改革的深化,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将逐步分离出来,转由街道承担;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大量的下岗职工滞留街道,街道党组织协助有关方面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任务加重;随着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街道党组织和街道办事处承担的居民动迁和城市治理的任务越来越重;随着各种新建立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日益增多,以及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街道承担的流动党员和流动人口治理工作的任务日益繁重。在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其他各项改革的进程中,必然要涉及人们既得利益的调整,甚至产生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要把这些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也必须充分发挥街道作为社会秩序“稳定器”的作用。凡此种种,都给街道党组织和街道办事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适应这种要求,近几年来,不少城市逐步实行“两级政府(市、区)、三级治理(市、区、街道)、四级网络(市、区、街道、居委会)”的治理体制,探索“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街为基础”的工作思路,把城市治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街道和居委会,赋予街道党委对社会性、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职权,以及对区有关职能部门设在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的职权。这为社区党建工作提供了组织条件。
其次,社区党建是城市发展提出的要求。我国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建设现代化城市,近期目标是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安定、环境美丽、生活方便的文明社区。社区建设是社区内所有单位、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居民群众的共同责任,共同需要。由于街道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街道自身承担社区建设任务的有限性。这在客观上需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发挥社区组织的整体优势,其中包括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再次,社区党建也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自身的要求。街道党组织建设与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各有特点,各有所长,可以互相借鉴,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例如,按照党章规定,发挥党员在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既需要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明确的要求,也需要街道党组织创造必要的条件。加强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下岗和失业人员中的党员、没有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的治理,更需要街道党组织与有关单位党组织密切配合,搞好合作。一些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提出的建设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党员、职工要自觉搞好邻里关系,带头参加社区建设的要求,也需要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街道党组织搞好协调配合。
适应上述需要,一些城市适时提出并积极探索社区党建这一新的课题,初步形成了社区内党组织、行政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基层组织的整体优势,在共建精神文明,共管社区事务,共抓社会治安,促进社区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预期成效。
二、社区党建的主要途径
实践证实,开展社区党建的有效途径主要有:(1)建立社区工作协调机构,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