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
实事求是地说,以往的反腐败工作,并不太重视效果,或者说并不是结果导向的。正因如此,在反腐倡廉工作总结中,容易局限在本工作领域内作纵向的战略思维或工作计划方面的比较。结果当然是容易看到成就和进展,而对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以及工作中的问题认识不足。倘若关注工作效果,属于结果导向的,那么工作总结的结论一定不同。十七大在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新信息和新方针是重大的,必将为未来反腐败工作的深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紧紧依靠制度建设深化反腐倡廉工作,并且使依靠制度反腐败的思路更加清晰。在十七大报告中的多处,都显示出领导人坚决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例如,“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同时,在更多的地方,都更突出地显露出未来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思路,那就是要紧紧依靠制度建设,包括把领导人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也要有效地转化为制度力量。十七大报告重申了十六大以来形成的反腐倡廉十六字战略方针,体现了对于依靠制度反腐败的重视。而“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主张则更为清晰地体现出了对于依靠权力反腐败和依靠制度反腐败的抉择。
毫无疑问,仅仅依靠权力反腐败是没有出路的,只有依靠制度反腐败才是我国最终取得反腐成功的必由之路。依靠制度反腐败之路虽然已经探索了十余年甚至更长,但我国目前依然处于由依靠权力反腐败向依靠制度反腐败的转型途中,而且要彻底实现这种转型还有巨大的阻力需要克服,还有艰巨的任务需要完成。
可喜的是,从党的十六大到十七大,执政党依靠制度反腐败的思路更加清晰了,背后则是对以往通过建立制度反腐败的局限或症结的认识的深化。依靠制度反腐败要想成为根本的模式,发挥出其应有的效果,实现高度的法治是前提。而要实现法治,前提条件则是权力过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性推进。在权力过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十六大报告的思路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十七大报告的思路则是“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从抽象的权力制约诉求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之间的相互制约,这是认识上的飞跃。这种改革思路上的清晰化显然会有利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性推进。当然,认识并不等于改革任务的提上议程,更不等于改革任务的完成,传统体制的惯性思维还会很有市场,改革的阻力势必很大。但至少,思路清晰之后,改革实质性推进的可能性明显增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