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机关才能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法律赋予的公安机关权力的正确运用;同时,党的领导是公安决策正确性的根本保证;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需要党的领导去动员、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因此,公安工作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二是突出党的先进性,切实改善和加强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建设,不断为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这是政治建警十分重要的内容。公安机关内部各级党委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以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尤其要加强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员民警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积极深化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与司法体制的改革。按照国务院机构的要求虽然公安机关在有较大的进展,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社会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必须进一步深化这方面的工作,要按照统一、高效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深入开展行政体制的改革,优化人员结构,实行权责统一。公安机关作为刑事司法机关,也应当与检法等司法部门协调动作,深化司法制度的改革,逐步实现司法与行政事务相分离,以促进和保障社会公正与公平的最大限度的实现。
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改善公安机关用人机制,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条件。人才问题是关系公安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其决策层,应当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和强烈的人才意识,要有爱才之心,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艺。选才用人一定要以公安事业为重,打破选人用人中论资排辈的观念和作法,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
能下,布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安民警的各种激励机制和政治保障、工作保障、警务后勤保障机制,从而进一步焕发出公安民警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在完成“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中建功立业的热情和积极性。
五是大兴调研之风,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江泽民同志指出:“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非凡的变革时期,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体制改革正全力推进,在社会治安方面也出现了不少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公安机关的各级决策层要从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等方面的决策机制入手,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腾出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对事关公安工作改革和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切实解决公安机关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各种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三)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规范一切公安工作的运行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改进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工作作风建设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结合实际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首先,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改进公安工作作风建设,核心在于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是党和政府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必须时刻铭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因此,必须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在一切公安工作中,利用一切机会依法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