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性较差。
2、司法局各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较为薄弱,需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三会一课"制度需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不够好。
3、班子成员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调查研究不够,对队伍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早发现、早预防。平时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中层干部、老干部和干警谈心、交心少,沟通不够,了解干警思想动向、解决实际问题少,不能很好地形成工作的合力。
4、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个别班子成员缺乏一盘棋思想,各分管工作之间相互配合协助不力,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个别班子成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敢大胆管、大胆干,怕承担责任,怕得罪人,在其位不能全力谋其政,放不下私心杂念,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
5、班子成员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个别班子成员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作风浮漂,思想懒惰,工作说的多、干得少、布置多、落实少、不深入、不扎实,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拈轻怕重,缺乏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班子成员有时抓工作过于具体,忙于事务多,被动应付多,自己干得多。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不够,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
7、在民主集中制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但要有民主气氛,更要有必要的党的集中,要树立和维护领导核心的威信和地位。
9、司法行政队伍的总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办案中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冷、横、硬、推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在某种程度上有损司法干警的形象。
10、个别司法干警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干警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办案拖拉,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
11、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经费严重不足,办公条件差,干警待遇低等实际问题和困难仍然存在。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但从根本上讲,主要是由于主观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是领导干部讲学习、讲政治、讲党性不够的表现,经过认真的反思和剖析,局党委认为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主动学习的自觉性不高,不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忙业务时往往就忘记了学习、忽视了学习、放松了学习。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不深不透,满足于一知半解,有片面性、盲目性,指导工作缺乏针对性。
2、对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理解的不够深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全局意识、民主意识、效率意识、廉洁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3、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好,有时对自己要求的不够严格,工作标准不高,不能甘当一般干警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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