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政法委关于在政法部门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的部署,结合县委政法委(2006)9号文件要求,现就教育培训进一步做以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广大政法干警和综治干部准确理解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认真整改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现实问题,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足度进一步提高。
二、教育内容
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学习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上的报告,学习罗干同志、周永康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学习省委领导有关指示,学习中心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收看中心政法委和中心电视台组织的电视专题讲座。
三、重点培训
(一)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对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政法各部门分别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对教育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三)举办社会主法治理念培训班。
1、参加人员:政法委机关干部、乡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及工作人员。
2、培训时间及内容:共3天时间。(1)第一天,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动员大会;县委常委、政法书记欧阳增林作报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同志的报告等。(2)第二天,组织收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辅导录像;自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个人预备发言材料。(3)第三天,分组讨论,大会发言;培训总结。
(四)政法部门分批组织对政法系统干警进行培训。(1)对所、队庭、科等基层执法单位负责人进行普遍培训。(2)针对查找出的执法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重点执法岗位干警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3)对其他干警进行培训。
四、解决突出问题
紧密联系思想实际,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使正确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克服,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的观念得到更新。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实际,着眼于解决突出问题。全县法院系统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题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查找本系统存在的问题,突出教育重点,细化教育内容,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政法委、
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人人要记好学习笔记(不少于3000字),认真撰写个人材料,内容包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活动的熟悉,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项要求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提出整改措施。
五、建立长效机制
在集中教育的基础上,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作为必修课目,纳入本系统干警教育培训计划,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把这项教育深入、持久、扎实地进行下去。
六、考评抽查
培训活动自六月份开始,十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结束后,政法各部门于十一月上旬将培训总结报县委政法委。内容包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熟悉、组织安排和具体措施、查摆出来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十一月中旬,市直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