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国道条>>及相关部门规章全面出台,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行业管理法规体系,依法治运、依法行政时机和条件已完全成熟。运政管理人员能否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24字依法行政要求,提高执法质量,切实担负起维护道路运输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摆在道路运政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强化法制培训,提高依法治运能力
借学习和宣传《国道条》、部令的机遇,以执法比武、执法检查、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加大运政执法人员对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及运用的培训力度,通过相互学习、探讨和交流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调查取证行为,保证执法活动合法性
制作笔录要完整。重点要把握好七个细节:1、制作现场笔录要有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现场参与调查的执法人员,这是证据合法的关键;2、执法人员与记录人要分别签名,不能代签,否则会影响证据的合法性;3、笔录的制作时间要详细,地点不能笼统含混;4、违章行为发生(发现)的时间、地点、拉得什么货、运了多少人、收了多少钱、从事营运有多长时间,有什么相关证件;5、为了有效防止出现“不亮证执法”问题,笔录当中应当在开始就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询问意图;6、在笔录中要尽量避免下定性的语句,只调查、不结论;7、经被询问人(或被调查人)确认无误并签字。收集物证要有针对性。证据的收集过程中一是要注意证据的三个条件,即:1、收集直接证据,如非法营运客车自制的线路牌,机动车保险证上界定的车辆营运性质;2、收集相关证据,如车辆日常经营情况,运营中售出的客票;3、注意证据的取得方式、方法必须是正当、合法的,这是证据能否有效证明违法行为的关键。二是要注意证据文书制作,要登记清楚物品的数量、品名、规格、存放地点;要搞清被取证人员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被取证人不愿意签字一定要注明理由,并邀请相关组织、人员到场签字佐证,同时要将证据凭证及时地交到当事人或其委托人手中。视听材料要注意明析性
(三)、慎用自由裁量权,维护执法权威和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罚款额度都比较高,运政执法人员的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也相应地增大,运政执法人员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和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量体裁衣”,在作出裁决时慎用自由裁量权,做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执法人性化相结合,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正确行使好自由裁量权。切忌像自由菜场一样和违法经营人员对罚款额度进行讨价还价,尤其是不能滥用自由裁量权义气用事罚态度款,同样情节的违法行为不同的处罚,对违法行为人造成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伤害,同时这也会严重损害行业管理的权威性、公正性。
(四)、严格程序流程,把查处案件办成“铁案”
要提高运政执法质量,必须以规范执法程序为根本,严格程序流程。首先严把程序审核关,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违章证据的收集、违章行为的认定、适用法律、法规的条款、文书制作内容的审查,把好调查取证、送达告知、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整理每一环节,坚持“四不罚”原则,即“违法事实不清不处罚,违法行为轻微不处罚,调查取证不足不处罚,法律依据不足不处罚”;其次是严格履行告知义务,要注意违法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的告知及陈述、申辩内容的记载,注意送达回证的签收保存,即使是简易程序同样也应该留下当事人接受处理的记载,这些文字资料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