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是高素质人才和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匾乏。法律援助工作的发
展最终要依靠管理的进步和高素质的人才。目前,我市法律援助机
构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相当匮乏,在管理环节上,管理手段落后,工作效率低下,在服务环节上,服务措施不到位,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办理典型、疑难案件的能力有限,与塑造法律援助品牌,打造法律援助名牌律师的要求距离甚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差距很大。
五是敬业精神不强。在工作中,有些人工作进取心不强、不勤奋,以让领导满意替代对人民负责,稍有成绩就满足现状,对工作不能做到精雕细刻、精益求精。有些人攻坚精神不足,存在“等、靠、要”的惰性思想,遇到困难和问题就丧失信心,怨天尤人。这些现象的滋生严重危害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解放思想,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的新突破
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着工作的力度和事业发展的进度。回顾
我国改革开放的每一步发展,认识和实践的每一次突破,都是思想解放的直接结果。法律援助工作要实现快速发展必须在更高层次上审视自我,率先从思想上认识自我和超越自我,才能实现工作中的新突破,开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局面。当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要以“应对‘入世’挑战,谋求快速发展”新一轮思想解放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在查找差距与不足的基础上,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合理定位,超前把握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方向,准确掌握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的快速发展。加速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重点应:“围绕一个中心,树立两种意识,发挥三个方面作用,实现四个方面突破”。围绕“一个中心”,就是法律援助工作要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树立“两种意识”就要树立法律援助的服务意识和保障意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和保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而努力,增强法律援助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三个方面作用”,一要发挥律师、公证员和法律工作者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探索法律援助科学的运行机制,二要鼓励工、青、妇、残、老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