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髓
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法官在思想上搞清楚应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法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廉洁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克服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倾向;牢固树立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克服盲目崇拜、片面宣传西方法律制度、政法制度和价值观念的倾向;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克服以权优法,以言优法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倾向;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克服脱离群众的官老爷倾向;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克服滥用权力,司法不公的倾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克服孤立办案现象;牢固树立效果意识,克服办案不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倾向;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克服接受监督不主动、不积极的问题;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克服把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独立审判对立起来的倾向。
法官是我国政法干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的忠诚卫士,国家的忠诚卫士,法律的忠诚卫士。尤其是党员在法官队伍中占大多数,因此,既是执法者,更是中共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和执行法律,还要严格遵守党章,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和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法官应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律卫士。
党章学习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