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集中研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政治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中央政法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体现六个本质要求,一是必须反映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二是必须反映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三是必须反映和坚持党的领导;四是必须反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五是必须反映和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要求;六是必须反映和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按照这些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问题。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用,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从中国国情出发,可以说,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
政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这是党的先进性和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历史地位决定的,也是政法工作肩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使命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唯一的执政党,执掌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是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拥护的,代表全民利益,具有先进性。邓小平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肯定天下大乱。”因此,可以说,坚持党的领导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坚持党的领导也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政法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干警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一方面,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此文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在工作中,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党的领导,尤其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既要加强又要改进。对此中央去年专门下发文件,提出加强党的领导应该坚持的原则、主要任务以及组织保障。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原则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主要任务是领导和推动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的大政方针;对政法工作全面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政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推动政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政法队伍、政法领导班子建设;改善政法机关的执法环境和条件。组织保障是特别强调党的领导要坚持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支持政法机关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不插手,不干预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活动,不代替司法机关对案件定性处理,不指派政法机关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事务。中央政法委明确下文,是区政法委不协调具体个案的处理。
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这次教育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