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二、着眼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施民营企业崛起战略的总目标,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按照“先行组建、逐步提高、分类指导”的思想,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力度。对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抓紧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的,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方便工作”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对没有党员的,采取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建立党建工作站、党员联络服务站或依托工会组织等形式开展党的工作。要有计划地做好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推荐、输送党员骨干的工作。切实抓好对党员业主和规模较大、影响较大企业主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紧密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与生产经营实际,明确党组织的具体设置形式、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使党组织真正能够引导和监督企业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为不断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三、适应城市社会发展的总趋势,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城市社会管理的实际,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积极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为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建立完善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创新社区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由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有关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协调议事中的主导作用,积极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和改进对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注重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中的模范作用。大力推广“把支部建在楼宇上”的经验,使党的工作及时有效地覆盖到城市各个方面,做到群众生活活动到哪里,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立足发挥先进性的总任务,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是党的肌体和细胞。党员队伍的素质对党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