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基础工作互有机结合等。
二是改革要讲求适度。改革的目的是出动力,出效率,促发展,如果失当,就会南辕北辙。最重要的一是力度要适当,不能超过人们可承受的程度。力度过小,达不到目的;力度过大,相当部分的人就承受不了。另一点是频率要适当,要保持人心的稳定。间隔年度太多无异于未改,当然不行;但改革过频,就会人心惶惶,产生抵触情绪或逆反心理。总之,改革过当,容易激化矛盾,有失和洽,事与愿违,适得其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尤其如此。
三是创新要遵循客观规律。创新是时代的要求,未有创新就未有发展。但要强调求真务实,要防止大跃进时期的浮躁冒进之风。当前要特别注意两点:其一,选项时要深思熟虑,不能头脑发热。既要落实上级要求,又要切合自身实际;既要办得到,又要有实效,把项目选准选实。其二,实施中要尊重自然过程,不能急于求成。
(三)统筹国税征收、固本、开源可持续发展
征税是国税部门独有的一项要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其本源是经济,本固才能枝荣,源阔才能税丰。要保证国家资金血脉的长久旺盛和国税收入的可持续发展,一靠政策,二靠服务,三靠监督。
用好政策,稳固税本。一方面,征税要任务服从政策,既不得收过头税,也不得有税不收;既要讲增幅,更要讲质量。另一方面,对失业再就业、出口退税、“免抵退”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关于收入分配、环保、生态、资源利用等各项税收调节政策,要不折不扣,全面及时地落实到位,促使税本得到全面巩固和持续发展。
优质服务,拓展税源。税收服务已成为税务部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因此一方面,将纳税服务制度化作为优化纳税服务的保障。为切实将优化纳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将纳税服务全程化作为优化纳税服务的目标,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化、优化办税手续。
依法治税,优化环境。要通过严明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按规则办事;实施“阳光作业”,精细办税流程;坚持内外监督并举,整治纳税秩序;落实统一的税收制度,实行国民待遇等各种手段和措施,为培植新生或后继税收,修建起宽阔平坦通畅的“长流渠”,营造出公平、明晰、和谐、高效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