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到之处党组织的接收证明,同时每半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至少一年回党支部参加一次组织生活。
五、党支部要对外出活动党员派专人管理,要明确其去向,保存其通讯地址和电话,及时了解他们各方面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做到不失控、不漏管。
六、离、退休党员外出探亲或异地居住六个月以上的,要转移组织关系或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如无接收单位每半年要以书面形式汇报一次思想。
七、对离退休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搞好分层次管理,身体状况好的,要严格参加组织生活,身体较差的可以适当减少参加组织生活次数,对体弱多病不能参加的要建立联系制度,确定专人定期联系。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处理,对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的负责人,要予以免职直至必要的党纪处分。
九、因工作调动转移组织关系必须按介绍信的有效期及时办理接转手续,逾期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党员去世后,支部必须在五日内把名单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增强党性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一、双重组织生活指党员领导干部既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参加党支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一个党支部和党小组,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
1、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
2、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并说明原因。
3、必须严格执行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和党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党员领导干部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支部(小组)要予以提醒,两次无故不参加的要予以告诫,在支部大会上做检查;连续三个月不参加的,支部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无论担任何种领导职务,都要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
四、班子民主生活每半年召开一次,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紧紧围绕本单位实际,以解决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及改革、开放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突出矛盾和党风问题为主要内容。为确保会议质量,必须做到:
1、会前,应通过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和个别谈心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意见整理后供党员领导干部参考,
2、书记要与委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从实际出发,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并将会议时间、议题及有关事项提前通知上级党委、组织部、纪委和党建联系人。
3、民主生活会要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中进行,书记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诚相见,敢于揭露矛盾,讨论是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实事求是,与人为善,不纠缠细枝末节。
4、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会后将召开情况和会议原始记录报送县委组织部。
5、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由支部向全局干群通报一次。
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为切实保证我局普通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奉公守法、廉洁自律,推进我局反腐败工作,真正达到“勤政、廉政、融政、优政”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