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第三阶段工作动员(5月23日前)。各党支部在认真搞好第二阶段工作“回头看”的基础上,结合工作总结进行转段动员。省局于5月23日左右召开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总结暨第三阶段工作动员大会。
(二)进一步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5月25日前)。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对照党性分析材料,结合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其他党员提出的问题和党组织提出的评议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作深入的反思,在前段提出整改方向的基础上,按照对党员的有关要求和工作上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提出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方法和途径,确定整改时限。省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含助理巡视员)的整改措施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整改措施由省委分管领导审核,省委督导组配合。其他党员的整改措施由党支部委员会审核。省局领导班子、机关党委、省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针对党员和党组织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影响本处室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方案要充分考虑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既有近期目标,又有中长期安排;既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提过高的目标和不切实际的口号。要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各党支部的整改方案报省局机关党委备案。省局领导班子制定整改方案时,要吸收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和听取下级机关和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省委督导组的意见,由党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通过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进行必要的修订。
(三)认真进行整改,切实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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