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让全省充满发展生机和创造活力。
要注重统筹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关系和谐。重视和解决好由于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引起的社会问题,既坚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富裕起来,又要通过依法征税、增加公共支出、增加转移支付、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强对后进地区和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沟通协调机制,不断从政策上、法律上、制度上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维护好各族群众的生存权利、民主权利、发展权利、创造权利。
要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办实事、解难事。一是高度重视就业。我省经济不发达,社会就业率低,从业人员赡养人口比重高,必须把就业再就业作为一项关系民生、关系全局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镇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三是搞好扶贫开发,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认真总结扶贫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解决贫困人口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提高扶贫工作成效。要维护好群众利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坚决遏制和打击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重点解决好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破产重组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四是倾听群众呼声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呼声,从实际出发,坚持不懈地帮助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着重解决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吃水难、打官司难、办事难等问题。五是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着力改善青海人的生存环境,在全面实施生态保护与建设各项工程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人居环境治理和治山治水工程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之路,建设山川秀美的新青海。
坚持以团结进步为主题,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团结是和谐的保证。要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长效机制。改变青海面貌,需要各级领导班子更加紧密团结,巩固和发展五湖四海、团结共事的好传统、好局面。要不断增强干群之间、党政之间、军民军政之间的团结,发展全省上下、各族各界的大团结,以大团结凝聚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以富民强省的目标鼓舞人心,凝聚人气,形成团结、和谐、创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形成同心同德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要旗帜鲜明地热忱支持创业人员、民营企业家、自由职业人员和其他一切来青海投资兴业、关心青海建设、为青海改革发展稳定出力的新老朋友和各界人士,共同为青海的现代化事业做出贡献。
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注意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正视矛盾,深入调研,科学决策,解决问题。注意完善政策,建立制度,见微知著,化解矛盾,防止积累矛盾。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和改进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利益诉求,依靠群众自我解决矛盾。各级干部都要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掌握民情,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努力从制度上寻求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方法。
稳定是和谐的基础,必须把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放在第一位,深入推进“平安青海”建设。要切实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