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目标,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创新。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需要,也是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努力建设和谐世界的需要。
什么是和谐文化 为什么要建设和谐文化
研究和谐文化,首先要对和谐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比较准确的界定。
我认为,所谓和谐文化,基本的含义,是指一种以和谐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以倡导、研究、阐释、传播、实施、奉行和谐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形态、文化现象和文化性状。它包括思想观念、价值体系、行为规范、文化产品、社会风尚、制度体制等多种存在方式。
既然谓之和谐文化,其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崇尚和谐理念,体现和谐精神,大力倡导社会和谐的理想信念,坚持和实行互助、合作、团结、稳定、有序的社会准则。也就是以和谐理念贯穿于相关的文化形态和文化现象之中,以和谐作为该类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以此影响其他各种文化形式,促进整个和谐社会的建设。
为什么要建设和谐文化?我们党提出和要求建设和谐文化,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在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大力研究、倡导和宣传和谐的价值取向,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思想基础,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复杂矛盾,鼓励一切有助于促进和谐的思想行为,不断增加社会生活中的和谐因素,建立健全保障社会和谐的各种法律的、制度的、道德的规范体系,努力使我们的社会呈现一种既充满活力,又团结和谐的局面,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都能够又快又好地发展。
为什么要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
对这个问题,从现实的社会层面,可以说出很多理由。但最根本的,还是要从人类社会基本的发展规律来认识。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有过多种多样的状态。动荡、混乱、失序,是一类状态;稳定、和谐、有序,是又一类状态。两类之间当然还有各种各样的过渡状态。矛盾激化,就有可能发生战争、暴乱、杀戮等等,或者发生起义、造反、革命等等。当一种新制度取代旧制度、新阶级取代旧阶级时,某种程度的动荡、混乱、失序,是不可避免的。从本质上来看,是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
但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这样两种状态,总是交替地出现和存在的。稳定、和谐、有序,不会始终存在。永远处于这种状态,不仅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而且还会阻碍一些重大的社会矛盾的解决。但同时,动荡、混乱、失序,当然也不可能永远存在。大乱之后必须大治。乱,根本上也是为了治。如果社会始终处于动荡、混乱、失序状态,生产力就会受到极大破坏,社会生活就会受到极大破坏,人类自身也会受到极大破坏。因此,在一定程度的动荡、混乱、失序之后,人们总是渴望着治,渴望着实现新的稳定、和谐、有序,渴望着这种状态给人类自身带来福祉。纵览人类社会的漫长历史,比较地稳定、和谐、有序的状态,在时间上总是长于动荡、混乱、失序的状态。比较地稳定、和谐、有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