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工厂、农村、学校,运用事实说话,做好释疑解惑、凝聚人心,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又按照组织的要求和正常渠道,上情下达,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及主张贯彻到群众中,每年收集人民群众有关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上百条,经归纳整理后交县“一府两院”办理,从而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促进了##社会稳定安定。 跟踪督办议案建议,推进“一府两院”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县的人大代表在每年的人代会召开前,都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立足于本县本乡镇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精心选题,深入调研,把提议案建议的着眼点放在“县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观注的热点、人大监督的要点”上,为人大会期间提好议案好建议作准备。议案、建议交办后,代表在常委会组织下,对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督促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对议案建议办理不符合要求,代表不满意的,人大常委会领导与提议案、建议的有关代表约见主办单位负责人,要求对有关情况当面说明理由,进一步磋商,促成议案、建议的落实。对列入县政府直接办理、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代表应邀参与专门视察,督促抓好落实。如在交办加强寨头里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和完善水库工程建设、土地承包中切实保护妇女权益、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发展县域经济中要始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视和加强革命纪念馆基地建设、治理翠江河、协调解决液化气供应市场有关问题等议案中,部分人大代表分别参与了视察或检查,推动了议案的办理与落实。去今两年代表分别提出的103件、102件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答复,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已解决、正在解决及列入计划解决的占60%以上,从而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参与评议活动,促“一府两院”建设,为和谐社会夯实组织基础。评议是多种监督方法的综合运用,它融视察、调查、座谈、测评、审议等方式为一体。##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坚持组织代表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开展评议。几年来,这个县的人大代表参与了对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等14个县政府组成部门工作、县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及其主要领导的评议活动,评出满意单位12个,基本满意单位4个,并授予县交警大队“人民满意交警队”地方荣誉称号。评议中,人大代表坚持依法、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深入调查
了解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督促整改,增强了被评议对象的勤政廉政、依法执政执法、公正司法意识,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政府部门和司法审判机关的建设,保障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