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代表的生产生活,更了解其履行职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向“一府两院”反馈解决;二是常委会领导和组成人员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种形式活动,既参与又指导,促使代表小组活动更具实效;三是人事代表委与各代表小组、乡镇人大主席团加强联系,经常交流沟通情况,随时掌握代表履职信息;四是建立主任接待代表及群众制度,规定每月的某一天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通过接待代表,督促“一府两院”解决反映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五是适时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倾听代表意见,收集代表建议,认真归类整理,以文件形式送“一府两院”办理,增强代表主政执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善激励。在人大代表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调动代表主动参与主政执政的有效措施。常委会要坚持在代表中开展“创先进代表小组、争当人民好代表”活动,每年都应对各代表小组活动进行总结交流,每年或每两年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表彰一批在“三个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这就进一步丰富和活跃了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激发了代表为“三个文明”建设作贡献的积极性,增强了代表履职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立载体。也就是要精心组织有实效、有特色的代表活动。如##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一信两联三争当”活动,即每名代表每年至少向县人大常委会写一封信,汇报思想工作和履职情况;每名代表必须联系选区和选民;努力争当学习、工作和勤劳致富的模范。又如泰宁县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代表中开展“自身素质择高、联系群众择实、行使职权择正、融入发展择强”的“四择”活动。再如海安县人大在代表中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帮助弱势群体办一件实事,二是在全民创业中引进一个项目办一个实体,三是为经济发展献一计。这些活动平台,就为代表提供了活动量、活动面和活动质,促进了素质的提高、代表意识的增强。 强监督。一是建立代表联系选民述职制度。每位代表可以联系选民若干名,建立联系网,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法,向选民汇报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评议,使代表增强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二是实行代表履职登记制度,真实记录和反映代表依法履职情况,以提高代表对人大制度的认识,促进代表发挥作用。三是定期检查代表工作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给代表套上“紧箍咒”,不断推动和规范代表履职活动,提高代表履职成效。 三、履行代表职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围绕经济工作,积极实施监督,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物质保障。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把促进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自己工作的第一要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组织代表围绕计划与预算执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乡村公路建设等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的先后对《预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30多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每次常委会例会邀请五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听取和审议经济工作方面议题,代表们在视察、调研、检查中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顺利实施,##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安定团结局面进一步形成。广泛联系群众,敢为人民代言,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人大代表是依照法定程序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的,与人民群众有着直接的天然的联系,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是人民群众的合法“代言人”。人大代表生活、工作在人民群众中,与广大人民群众朝夕相处,最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疾苦和愿望,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合适的环节。近年来,##县的人大代表利用自己所处的位置,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