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三是要实现职能转型。政府要把自己从“全能政府”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主动退出经济建设的主体角色,集中精力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特别要突出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扩充服务对象、扩大服务范围、增设服务项目、改进服务方式,将政府由管理控制为主转向以服务监管为主。四是要推进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减少行政干预特别是行政许可项目,改变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和市场规律自身作用。
第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以完善的法制体系保证法治政府建设有法可依。公共管理要走向法治化,首先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制定了相当数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虽然公共管理的许多方面基本上已经有法可依了,但是许多法律规定还有待健全,特别要适应规范公共管理活动各个方面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程。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法治的实现过程就是一个从实体到程序的过程。要加强对政府开展公共管理活动过程中的行为方式、行为步骤、行为顺序、行为时限有关法规的制定,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一定要形成法律,不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也要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要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切实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管理考核使用机制;要严格政府财政保障机制,将部门预算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与控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积极探索政府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法规、规章修改、废止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
第五,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以有效监督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外部动力。加强监督是使法律规范转化为法律现实的必不可少的环节。一是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和机制,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使行政复议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发挥党内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和立法机关等方面监督的作用。二是要强化群众监督。进一步健全群众监督渠道,改进群众监督的方式,不仅实现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及其后果的监督,也要实现行政行为之外的监督。要建立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建立政务公开监督体系,要积极奖励监督的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监督的积极性。三是要突出社会舆论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是迅速、敏锐、直接及时、覆盖面广的监督形式,因此,它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是现代社会和民主国家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民主监督力量,也是我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逐步实现舆论监督的制度化和法制化,从制度上、法律上扩大舆论监督的范围,保护舆论监督的权力。同时,在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和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增强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使舆论监督成为促进政府廉政、勤政以及提高政府效率的重要保障。
第六,着重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体系,以强化责任追究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要完善责权体系,保证行政行为有权必有责,对责任要分解细化,具体到每一个机构、领导及个人,实现行政管理活动权责统一;二是要建立严格的行政责任追究制,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由于违法或不当侵害了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