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人防科学发展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本质要求。在实现人防工作科学发展中,要务必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强化绩效考核。按照中央〔2001〕9号文件的要求,把人防工作的成效,纳入政府任期目标,作为考核政绩的一个重要方面。人防部门要建立和落实决策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定职责、定期限、定标准,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位干部职工,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宗旨意识。战时人防设施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服务,和平时期人防设施的建设和开发利用同样也要坚持便民为民的原则,我们深知人防建设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人防建设也必须首先想到为人民服务。我们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知民之所想,为民之所需,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为市民多办实事和好事。三是强化法制观念。一方面要依法开展人防工作,将人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将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的规模相适应。既要加大执法力度,为人防建设筹集资金,又要服务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要规范执法行为,公平执法,将人防行政审批纳入政府审批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使广大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明显变化,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人防机关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人防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按“战时能力强、平时作用大”的标准、应急的要求,花大力气解决薄弱环节,下硬功夫缩小工作差距,务求在较短时间内,提升人防建设的整体水平;就是要使人防建设与本地经济建设相协调,与本地城市建设相结合;就是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又要着眼于促进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就是既要满足当前发展的需要,又为未来的发展留下空间,推进人防事业持续地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