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纳税人的权利。
二是提速服务过程。实行“一站式”集中办税服务,将纳税人到地税部门所需办理的涉税事项整合到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为纳税人减少中间环节,节省了宝贵时间。
三是建立了多元化申报方式。在依法治税的环境下,税务机关不应强制性的规定企业的申报方式,而是努力为纳税人各种各样的申报方式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供纳税人自由选择最便捷的申报方式。如税务部门推行的“税银联网”、“邮寄申报”等申报方式,免除了业户每月到征收大厅申报缴税的奔波劳累。对一些边远山区乡镇的纳税人实行“简并征期、简易申报”缴税方式,每季或半年申报一次,降低了征纳成本。
四是积极解决征纳矛盾。近年来,征纳之间矛盾的焦点主要是在违章处罚问题上,纳税人由于非主观原因被罚款心不甘情不愿,税务部门有政策规定却只能依法办事。这一问题严重影响了税企之间的关系。这就需要税务机关进一步延伸服务内容和层次,了解业户的实际需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如灵寿县地税局针对这些问题,推出了“友情提醒服务”,根据一些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忘记申报导致违章被处罚的情况,在征期后一两天逐户打“提醒电话”;对平时缴税不积极或经常受处罚的业户,以及下岗职工、老弱病残等还实行上门提醒,使许多业户免受了不必要的处罚,营造了和谐的税企关系。
五是全面推行“减负”行动。灵寿县地税局实行“一家查帐,多家认帐”的检查方式,如稽查部门检查过的,基层所不再检查,基层所查过的,稽查局不再检查,有效解决了重复查帐问题。并与国税局建立了联席协作制,重大案件与国税部门同时进户检查。检查前,要对所查业户进行“查前辅导”,让那些因政策不熟悉、计算错误等非主观原因导致税款少缴的纳税人先进行“自查自纠”,让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检查工作结束,要对被查企业进行“回访”,了解其思想状况,帮助其调整帐目,消除了企业的抵触心态。
六是积极涵养、扶持税源。经济是税收的源泉。经济的不断发展,才会带来税收事业的兴旺发达。税务部门在收好税的同时,还要把涵养、扶持税源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扶持企业发展。灵寿县地税局对于新办企业,不只是帮助其办理税务登记,还详细讲解新办企业有关政策,帮助其规范账目,辅导其申报纳税。对一些违规纳税户,在依法处理的同时,不仅指出受罚原因,而且详细讲解税收政策,指明如何改正,特别是对老弱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