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创新干部队伍管理机制
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出的新要求。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全面贯彻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法院干部队伍管理工作要上水平,求得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创新管理理念,拓宽管理渠道,增强管理工作的活力。
在管理理念上有所创新。实践创新离不开理念创新,没有理念创新就不可能有符合客观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因此,在干部队伍管理工作中,我们就要坚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树立起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新的管理理念。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要坚持把以人为本理念融入干部队伍管理工作之中,从人的本性出发,提倡人性化管理,重视每一个人,挖掘每一个人的潜力,发挥每一个人的创造力,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和充分尊重各类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二是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要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围绕实施“人才强院”战略,紧紧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积极吸引人才,大力培养人才,不断充实后备人才,创新育才机制,全方位提升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审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储备。三是树立、传承优秀法院文化理念。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指导法院文化建设,用先进的文化教育人、引导人、凝聚人、激励人。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作为衡量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努力构建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的与时俱进的法院文化,不断提高法院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四是树立为人的成长和发展服务的理念。要注重干部队伍自身的发展和素质的提高,变“管人”理念为服务理念,以满足干部的需要、有利于干部的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把教育人、培养人、塑造人与尊重人、理解人、鼓励人统一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切实关心广大干警的切身利益,做到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体贴,为广大干警排忧解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
在管理方式上有所创新。就是要围绕实现科学管理、民主管理目标,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干部队伍管理的方式方法,纠正用行政办法管理司法机关的做法,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一是搞好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按照“职业化分工、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本着“放权、分权、制约”的思路,针对审判工作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完善以法官为中心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切实把审判业务管理、法官队伍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司法分工科学合理、审判资源优化配置、各类人员分层管理。二是抓好工作目标考核管理。要积极探索和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量化、细化管理工作目标,制定各类人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警评比表彰、晋升提拔的主要依据,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确保人才的合理使用配置和奖惩。要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重点抓好日常考核,建立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档案,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三是强化民主管理。要从加强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