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又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任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多岗位的使用和锻炼,特别是在执纪办案中遇到干扰时,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行使职权;要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四、充分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工作理念。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要按照党的十七大部署和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项工作,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防止出现“两张皮”或“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既要大张旗鼓地抓发展、理直气壮地促改革,又要旗帜鲜明地反腐败,使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良性发展。要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一方面,坚持惩治于已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决不可忽视治标,对案件的查处丝毫不能放松。不仅有案必办,而且要在更高的标准上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另一方面,坚持防患于未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做到教育在前、规范在前、监督在前,见于未发、禁于未萌,使惩治和预防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正确处理加强监督与建章立制的关系,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钱、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既要靠教育,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更要靠制度,保证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要与时俱进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加强监督中的约束和保证作用。要正确处理好严格执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既要严格执纪,又要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对那些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要理直气壮地在政治上给予更多的理解、关心、支持,切实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善于运用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也是新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反腐倡廉越深入,任务越繁重,越要坚持统筹兼顾,通过组织协调来发挥方方面面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要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一方面着力搞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大胆组织不越权,善于协调不包办,到位不越位;另一方面着力搞好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整合反腐败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站在全局的高度,进行战略谋划。在工作方法上,要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败的责任,明确承担任务的牵头单位、协作部门及完成时限。在工作指导上,抓决策部署、抓检查督办、抓责任落实,推动职能部门履行牵头责任、主抓责任、配合责任。在工作落实上,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组织协调上,要尽职尽责,进一步健全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协作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特别是要协助党委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工作的检查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