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有的问题甚至相当突出。有的检察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有的检察干警没有从思想上弄清“权从何来、为谁用权”的问题,是缺少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感情的体现。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在全体检察干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执法为民的内涵概括说有三方面内容:一切为了人民、走群众路线、尊重和保障人权。
1、一切为了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要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检察机关要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打击违法犯罪。检察机关还要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企改制等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矛盾的热点和焦点,检察机关必须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2、坚持走群众路线。首先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检察机关机构建设,保障检察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检察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其次,检察干警走群众路线,要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要深刻理解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涵。在工作中,检察机关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要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同时检察机关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检察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
三、坚持“统筹兼顾”,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坚持好“统筹兼顾”这一科学有效的根本方法尤为重要。我们认为,作为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码应该坚持“十个统筹兼顾”。
(一)坚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诉讼监督统筹兼顾。检察机关在充分履行打击、预防、监督三项检察职能的同时,要做到打击与预防并举,打击与服务并重,监督与保护并行,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偏废。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打击时效,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依法履行打击刑事犯罪、打击经济犯罪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还要积极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努力减少和杜绝职务犯罪,从预防中求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争取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二)坚持检察业务建设、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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