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级的党政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担负着双重使命:一个是怎样使自身的思想与行动更加适应和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使工作的谋划与开展更加科学有效。另一个是如何保障和促进各级党组织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这两个使命不可偏废,前者是基础,也是落实的关键;后者是保障,也是取得成效的必须。只有双提高、双推进、双践行,才能获得上下联动、形成落实的合力并取得成效。
在推进自身的学习实践中,要注意做好以下三点:一是要不断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解决好贯彻的问题。二是切实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观点方法和基本要求,用以分析形势、解决问题、指导工作。三是注重从纪检监察职责出发,查找和解决自身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比如,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贴得是否紧密,是否很好地围绕了中心,服务了大局?在保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方面是否有监督检查的科学细化内容?在工作开展中是否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是否充分运用了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努力从思想、能力、作风等多方面综合查找不足与差距,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上与科学发展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不断增强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四是加强理论学习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时,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突出出来,下力推进和保障各级党组织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当前应注意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大致可细化出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否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是否强?二是是否违反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房地产市场调控,以及中央关于农村政策发展和强农惠农等政策。三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是否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营造出文明的法制环境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四是在选人用人中是否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五是是否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六是是否在发展中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自觉落实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各项惠民政策。七是在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及推进和谐内蒙古建设中有否创建、有举措、有行动。八是是否能积极应对当前世界经济危机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化解科学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特别关注中央拉动内需政策的落实情况,看项目的决策与选择是否科学、民主和依法,能否保证投资的质量和效益,是否切合实际,是否突出以民生为重点的工程建设。在资金的投向上,坚决防止向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项目上投放,更要注意违法圈地、大拆大建的死灰复燃,切实防止这次投资拉动中的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确保科学发展观和拉动经济的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正确有效的贯彻落实。
第二,坚持改革创新,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推进机制、制度创新,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下力推进改革措施的出台。如,要大力推进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投资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方面的改革,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矿产勘探开发以及政府采购等制度,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总之,坚持改革,完善制度,切实使工作公开和透明,是预防和遏制腐败最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