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议政的监督栏、经济发展的信息栏、方式转变的智慧栏、群众利益的放心栏和干部业绩的考核栏。
第三,建立民主政治新机制。推行开放“五会”制度,实现了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了民主决策制度,把开放“五会”作为民主研究、民主票决、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即:开放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乡镇党委会。开会时,按议题内容分别邀请一定比例的“两代表一委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等列席“五会”,让参会人员和列席代表在会中参与议事、会后监督评议各项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特别是事关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投入、重大资金使用以及新型工业、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经济发展、灾后重建等方面涉及民生民计民利的重大事项,充分尊重民意,保障参会人员发言权、参与权、表决权、决策权,使党内决策过程成为广纳民意、汇集民声、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的过程,形成了慢决策、快执行、重实效的科学决策机制。落实常委(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实现了民主团结。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构建了责任明确、分管到位的工作运行机制。县委书记主持县委全面工作,组织常委会活动,并对常委的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和督促。常委协助书记抓好分管工作,实行“一事一主体、一人管一线”,常委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具有分管和联系工作日常事务的领导权、决策权和指挥权,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同时,坚持工作报告制度,县委全委会每年向县党代会报告一次工作,县委常委会每季度向县委全委会报告一次工作,县委常每月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一次工作,保证领导班子在民主决策后人际环境民主融洽、团结和谐和干部队伍在落实民主决策的各个事项中运转有序、高效务实。落实“三联”制度,实现了民主和谐。全面落实县委常委“1+4”定点联系(联系一个村或社区、一个企业、一个部门、一个代表团)制度,明确县级领导干部挂联制度,推行县、乡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联系党员、联系群众,党代表联系党员、联系群众,党员联系群众的“三联”办法,以惠民行动、“1+1”结对帮扶、“党心守望童心(老人)”等活动为载体,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为目标,坚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以党内、党外紧密联系的工作体系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党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更加畅通坚固。
第四,创新干部选任和监督新形式。坚持“公推直选”,实现了民主选才。严格按照“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选任标准,大力选拔素质高、能力强、乐奉献的党员干部,真正让开拓者无悔、实干者无怨、公正者无畏。全面推行“公推直选”,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制度,从村“两委”班子、乡党政班子、县级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到县党代表、县委委员的选举,初步候选人提名均改为自荐报名或选民直接提名。推行乡镇党委书记直选,凡是符合乡镇党委书记任职资格且自愿担任的共产党员,均可自荐直接竞选缺位党委书记。选举过程中做到任职资格、选举名额、选举办法、竞职答辩、选举程序和选举结果“六个公开”,上级组织不定“调调”,不划“框框”,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意愿,确保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运行。推行党政“一肩挑”,实现职数精简。针对乡(镇)村政权组织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部位,肩负着繁重而艰巨的任务,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实践者、组织者和推动者。推行乡镇党政“一肩挑”,可减少内耗,增进团结,提高行政效能,有效地解决基层班子不协调的问题,增强乡镇党委、政府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机制创新,实现了民主监督。为强化监督,乡镇可设立专职人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