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之先的勇气和自信,又对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抱有不服气的态度;既不甘心处于落后的地位,又没有超越的气魄和力度;稳健有余,开拓不足,强调客观因素较多,发挥主观能动性较少;怨天尤人的牢骚较多,脚踏实地的实干较少。与时俱进的改革创新意识相对淡薄,不善于大胆地闯,大胆地试。
二是因循守成,保守迟滞。固守行为惯性,过度强调专政职能,忽视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片面强调社会稳定,忽视激发社会活力;工作谋划上,照抄上级部署多,结合实际创新少,考虑方便管理、方便控制多,考虑服务工作对象少,运用临时性、运动式的方式多,采取积极预防、重在治本的措施少;习惯于按红头文件、按内部规定、甚至是按潜规则办事,忽视通过法律法规来规范执法活动,也不善于对约定俗成的老经验、老套路进行理性的审视。
三是视野狭窄,见识肤浅。缺乏战略眼光和战略思维,不善于从发展的、变化的、长远的角度观察问题,眼睛往往总盯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盯着自己鼻子尖底下那点儿利益。有的是以维护大局为名,行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之实;有的是出于稳定的动机,却不自觉地做着影响稳定的事。
基于此,全省公安机关特别是广大领导干部目前最首要、最紧迫、也是最现实的,就是要走出思想误区,以科学发展的观点树立正确的大局观、稳定观和群众观。
一要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对公安机关来说,大局就是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就要求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在看问题、想问题的时候要摆脱局部空间、时间、利益的束缚,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服从大局、保障大局。在工作中,有利于大局的事情就要主动地做,积极地做,切实做好;有碍于大局的事情坚决不做。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找准公安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中所处的位置,明确公安工作的努力方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都要了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了解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局,把地方和部门的工作、地方和部门的利益置于全局的背景之下,把个人和部门的利益置于整体和全局之中,把部门的工作、警种的工作有机地纳入全局之中,在共同的目标追求下发挥个人的才华,在大局和整体中体现个人的价值。
二要树立正确的稳定观。没有大局的稳定,就没有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社会稳定具有历史性、综合性和动态性。没有任何矛盾和冲突的社会是不存在的,真正的社会稳定,是在不断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不断克服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基础上的稳定,是在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动态平衡中实现的稳定。这就要求我们以动态的眼光、动态的理念看稳定,用动态的思路、动态的手段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在动态环境中实现社会大局的稳定。稳定并不意味着没有矛盾,稳定压倒一切也不意味着掩盖矛盾。矛
本文由: 免费提供 盾并不可怕,社会本来就是在矛盾的运动中发展进步的,关键是一定要有公平正义的制度性解决渠道,以此来最大限度地防范破坏性的冲突和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内耗和纷争,最大限度地防止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转化为民众与地方政府的矛盾。三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我们讲以人为本,从根本上看就是坚持执法为民,以人民权益为根本,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的性质、特点和所担负的职责、任务都决定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全心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