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牢固树立以和谐国土为基础的服务观念
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必须树立“和谐”理念,加强多方面沟通,,走在前列,做出表率,努力创建和谐型机关,构建和谐国土。
一是做好征地服务,增加和谐因素。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搞建设,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首先,加强征地政策宣传。在征地前工作人员要深入到村庄、农户面对面向被征地农民宣传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其他有关征地政策,让他们了解政策、理解政策、自觉执行政策。其次,履行征地程序,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认真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必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方可上报审批。如有申请听证的,要按照程序组织听证,增强征地工作透明度和被征地人知情权。第三、制定征地保障措施。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设立征地四个专户:设立征地补偿安置专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帐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帐户。创新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根据安置对象不同,采取技能培训、岗前培训、优先就业、入股分红等途径安置,确保安置到位。同时加强征地补偿费用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克扣、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专项资金行为,确保补偿安置费用支付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二是强化执法服务,减少不和谐因素。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服务就要优质高效的理念。首先,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宣传方式上采取多样性,在宣传对象上具有广泛性,在宣传时间上要坚持长期性,重点对县乡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土地调控意识。其次,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到事前防范。认真执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完善预防、预报、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巡查网络作用,特别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巡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边,从源头上遏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第三,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创新办案机制,聘请基层执法联络员参与办案,重点查处“以租代征”等违法案件,特别是对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案件要严查重处,对影响较大的案件查处后,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使违法者得到应有的处罚,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是为群众信访提供高效服务,及时化解信访问题。国土资源信访客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容忽视,更不能回避,必须花大力气、下大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真情接访。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做到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水,主动与来访人交谈沟通。真情下访,为准确把握、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领导要定期下访,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现场办理相关信访案件,有效化解群众积怨。真情沟通。有些信访问题既不符合政策,信访人又提出无理要求,诉求难以实现。对此,采取谈心方式,与其推心置腹交谈,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与上访人建立起沟通渠道,以真情化解其心中的郁结。真情解难。落实信访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信访承办人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办结时限。凡是合理的诉求必须限期解决,对符合政策的诉求在规定期限内形成处理结论,书面答复信访人,并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牢固树立以统筹协调为根本方法的服务观念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