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构建改善民生新机制。这为我们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民生问题是一篇大文章,涉及到各行各业、方方面面,涉及到社会不同阶层,国土资源部门在解决民生问题上应发挥积极的作用。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用实际行动来关注民生;其次,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征地补偿、用地保障、土地利用及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等方面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
一、创新工作机制,优先保障居民住房用地
实现“居者有其屋”一直是老百姓的基本要求。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任务,为实现住有所居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把破解“住房难”的安居工程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抓好住房安居工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住房状况的迫切要求。建立适应全体居民需要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发展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
1、完善土地供应机制,确保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制定供地计划,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盘活存量土地,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严格闲置土地处置。
2、建立工作机制,形成服务保障合力。建立高层次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机制,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充实和加强住房保障日常工作机构,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健全发展改革、城乡规划、财政、国土资源、建设、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物价、地税、工商等多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管理机制。
3、优化住房供应结构,采取多种供应模式。进一步深化住房供应结构调整,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着力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满足普通居民家庭,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在土地利用上要关注民生,优先保证安置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用地,要落实失地农民保障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生活质量不下降,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重点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极解决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紧缺问题。
二、依法依规征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尽管提高了根据土地年产值补偿的倍数,但仍然没有消除低成本征地的不合理状况。在实际征地过程中,要严格区分征地的目的和用途,并据此执行不同的土地征用补偿办法。公共目的土地征用补偿可以由政府定价,根据不同的用途,被征地的赔偿尽可能接近土地的真实价值。对于其他目的的土地征用,引入竞争机制,从而使得土地所有者的土地收益权在征用过程中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在确定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时,必须综合考虑对被征用土地本身的补偿、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安置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户、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
2、严格征地程序及征地管理。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