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下放给基层的做法;等等。逐步实行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以加快农业、农村的发展。二要以发挥财政投资最大效益为原则,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要引进推广招标投标、项目预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报帐制、公告制、专家或中介机构评估等科学管理措施,严防有些人欺上瞒下、好大喜功、搞花架子,把财政支农项目变成“政绩工程”;严禁有些人截留挪用、贪污浪费、偷工减料,把财政支农项目变成“豆腐渣工程”、“腐败工程”。从而切实有效地提高农业投资效益,发挥财政支持农业的政策作用。三要以国家财政政策为引导,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我国应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投资为引导,以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各类资金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投资格局。为了提高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的吸引力,需要发挥农业财政支持和导向功能。为此,政府要调整和优化农业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农业基础性投入;对一般项目要改变财政直接投入的做法,变为加大对农民和社会办项目的补助;要在税收、补贴、贴息等方面对农业投资给予优惠和奖励,建立农业投入的激励机制,以便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农业。
(四)按统筹城乡思路,还农民以国民待遇。一要经济上让农民当家作主,尊重农民的市
场主体地位。在中国这个特殊的国度里,农民最重要的是生存和发展。经济利益高于一切。农民既需要经济的自由,也需要经济的平等。要让农民在经济上当家作主,各级政府应不断依据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调整和变革各项现实的制度。把“民主权”思想贯彻到经济领域,应确保每个人在衣、食、住、行、医、教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保障每个人的收入和购买力不断提高;保障所有人参与地方经济发展的权力。二要在政治上赋予农民平等的政治民主权。首先要给农民知情权、发言权,建立与农民对话与协商的渠道和机制。这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农民的强烈呼声。要保障农民的公民权利,必须开辟倾听底层呼声的通道,建立对话机制,创造宽松环境,让农民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呼声。政府部门要敢于正视问题,建立开放式接待制度,面向群众,认真听取农民的申诉与呼声,为农民排忧解难,决不许以任何借口推拖、刁难,更不能随意动用武警阻挠和驱赶上访农民。其次,要切实保障农民的选举权和代表权,给农民政治参与权,让农民与其他阶层享受同等的各项政治权利,增加农民在各级人大的代表人数。再次,要允许并帮助农民建立自己的组织体系,实现农民自主管理。三要在教育和公共社会福利事业上赋予农民对公共产品的共享权。首先提高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做到城乡一视同仁。国家财政要采取特别倾斜政策,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尽快改善办学条件,培训提高教师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农村孩子能上学、上好学,改变农村教育落后于城市的状况。其次,要增加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重建农村公共医疗体系。要从财力、物力、人才、技术以及设备等全方位予以扶持,改善农村医疗设施和条件,要认真解决好贫困地区农民因患病而“致贫”、“返贫”的突出问题。第三,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要充分考虑农村人口这个大头和当前城乡社会保障严重失衡的状况,重点解决好农民养老和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同时,必须建立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
综上所述,要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我们只有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民富裕化与现代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城乡发展,攻克城乡二元结构,增加农民致富资本,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建立优势互补、协调统一的城乡关系,推进城乡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融合,形成以城带乡、以工带农、以农稳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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