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接待服务质量,及时把握和预防妇女儿童中带有苗头性或倾向性的问题,使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得到及时解决。
二是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推进性别平等进程,努力保障妇女儿童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和谐。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重点,开展“三八维权周”、妇女普法教育宣传咨询、妇女普法讲堂等活动,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守法并依法维权,让更多的妇女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广大妇女民主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引导妇女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实现有序参与和有效参与。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坚决抵制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观念,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促进形成有利于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动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加强调研、主动沟通、建言献策,为妇女发展营造优化的法律政策环境。同时,要把儿童工作的重点放在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上,积极探索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不断增强维权工作的实效性。大力实施“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进一步完善妇联维权工作长效机制,推动解决妇女在参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婚姻家庭、人身权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妇联信访网络、法律援助网络、维权监督网络和基层维权阵地建设,健全妇女儿童维权预警机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和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在巩固“两纲”中期评估督导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促进“两纲”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找准作用点,努力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
妇联是联系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如何在党和妇女群众之间架起一座心连心的桥梁,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需要妇联组织找准作用点,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伊犁、造福各族人民”这个主题,更好地组织引领广大妇女为建设更加美好新伊犁贡献力量,做到有“为”有“位”。
首先要有新的理念。面对新的形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妇联工作的规律,进一步理清工作脉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注重树立三种观念,即以人为本的观念,要从妇女群众的切实需要出发,来明确妇女工作的功能定位,根据她们的需要开展工作,为她们服务,打破固态观念,在“联”字上做文章,学会整合资源,学会借助合力完成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妇联组织承担着妇儿工委、三学三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的工作职能,积极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加强交流与合作,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局观念,要跳出“妇联”小圈子,真正将妇女工作纳入社会大系统、大环境中来深化和摆布,围绕州党委、州政府确定的工作中心和大局来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探索“妇代会+协会+农户”的模式,引领妇女在绿色产业建设、文化产业开发等方面建功立业;主体观念,找准妇女工作的作用点,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三维交点上开展工作,组织策划活动。运用好群众工作的独特手段,开辟一方天地,成就一番事业,带领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行动起来“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
其次要有新的载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妇联起着宣传、教育、引导和组织妇女进一步争取自身进步与发展的关键性作用,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结合点上找准工作的作用点,立足妇联的优势工作领域,强化三种意识打造新的工作载体。一是强化发展意识,在调动妇女积极性,激发妇女活力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