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利益代表方权利保障不完善等原因,职工利益竞争与抗衡的能力极弱。
4.二次分配调节利益矛盾上的力度不足。改革和发展都是需要付出成本的,从劳动关系矛盾反映的种种问题中可以看出,在经济发展中,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是改革成本与发展成本的主要承担者。但由于我们在二次分配过程中,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不足,使相当一部分职工因在企业劳动关系中利益受侵,导致在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等社会利益享受上利益再次受损,这也是劳动关系矛盾延伸为社会矛盾的原因。
消除劳动关系矛盾突出问题的对策思考
1.增加与畅通职工群众利益表达的渠道。社会和谐首先是各种利益矛盾的协调与和谐。只有各利益群体诉求得到充分表达才能实现对利益矛盾的统筹协调。因此,要增加与畅通职工利益表达的渠道;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中应增加职工利益代表者的比例;在立法与制定政策时要重视听取职工代表的呼声;上级工会要重视通过调查研究充分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党和政府部门要架设各种渠道了解与听取职工的意见与反映。
2.增强职工正确保障与争取自身利益的意识与能力。针对在劳动关系矛盾过程中,职工要么是忍受、要么是采取极端手段造成矛盾冲突的现象,工会及整个社会都要引导职工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增强依靠工会组织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一要提高自身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解决“敢于维护与善于维护”的问题;二是要培训工人代表,增强他们参与利益协商的能力,善于维护自身利益,促进企业发展。
3.在法律上强化劳动者在企业利益协调中的权利。要通过《集体合同法》、《公司法》等立法与修法,以法律来保障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方开展平等协商的权利,通过协商平衡劳动关系双方利益,消除矛盾对立;保障职工参与企业工资协商谈判,并以法律规定增强劳动要素在分配过程中应有的正当权利,促进企业分配的逐步合理;保障职工代表加入企业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权利,在决策层更好地反映职工意愿,并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在保障职工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使广大职工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所有这些,也是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利益平衡的机制,并从制度设计上努力调节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竞争能力与力量上
4.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水平。我们应该重视在二次分配中,通过政府调控来调节社会公平,缓和由劳动关系矛盾延伸的社会矛盾,使在劳动关系矛盾中利益受损的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在社会利益方面少受进一步的损害。国家要通过个人收入所得税税制的完善,来调节过于悬殊的收入差距。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转移支付,来保障低收入者在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基本权利。要增加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解决好保障性分配问题。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