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包含市场对企业现有资产的评价价值,而且还包括市场对企业将来投资机会的市场评价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对其所拥有的投资机会并非一定能够或一定愿意实际投入资金,企业在决定对其所拥有的投资项目是否进行资金投入时,企业的现有负债余额、现有负债的时间构成以及即将借入的新增负债额的多少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现有负债余额、负债期间以及新增负债额对企业股东和经营管理者新项目投资决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下两个方面:
①被动放弃对股东有利益的投资项目,出现投资不足。当企业拥有较多的负债余额而又缺乏偿还资金时,企业可能会因此导致融资能力降低,从而不得不放弃收益较高的项目。
②主动放弃对债权人有利的投资项目,出现投资不足。当企业拥有的投资机会的净现值为正,但该现值小于或等于企业现有负债余额或即将借入的负债额时,尽管对债权人而言,这种投资机会有利(投资机会的净现值为正),应该投入资金,实施该项目。但从股东的角度来看,并非一定愿意投入资金。原因很简单,股东项目所获的投资收益将全部归债权人所有,股东自身得不到任何收益。
上述因负债融资引起的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或股东的道德风险行为,都会导致代理成本的发生。代理成本发生的原因在于,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合理的债权投资者在购买企业债券或向企业提供债务时,会充分考虑企业负债融资中的这种利益冲突以及股东可能从事的各种道德风险行为,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的债券价值进行评价或确定负债契约的利率水平,其结果势必导致资本市场上企业债券价格降低或负债契约利率上升。债券价格降低或负债契约利率上升的成本最终由股东负担。
因此,从股东的角度来看,在利用负债进行融资时,由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股东与债权人利益的冲突,降低负债融资的代理成本,其有效途径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票优先认购权公司债券或可赎回公司债券,以及选择合理的债券期限等。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以一种附带企业普通股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债券的持有者享有债券发行时事先确定的一定期限内,按一定的转换价格或转换比率将所持有的债券转换成公司普通股的权利。可转换债券在为转换为普通股股票以前,作为一种单纯的债券,债权人可以按期得到应有的债券票面利息,并可照样获得一般债券的安全性。
股票优先认购权公司债券时债券的持有人可以在事先确定的一定期限内,按一定的价格购买企业普通股股票权利的一种公司债券。债权人享有的购买权包括企业即发股票、新发股票和未来预定发行股票的权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股票优先认购权公司债券两者具有非常相似的性质。对债权人而言,两者都类似于一种股票看张期权。所不同的是,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旦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债权人也就转变为公司普通股股东;而股票优先认购权公司债券持有者行使股票认购权后,其作为债权人公司所享有的债权权利并未发生变化,而且还作为公司股票持有者享有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正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股票优先认购权公司债券对融资而言具有股票看涨期权的性质,所以,发行这两种债券来融资,有利于克服因普通公司债发行而有可能导致的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特别是股东和资产替代行为的发生等。
前述分析表明,当企业利用普通公司债券融资时,选择相对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对股东较为有利,所以,股东存在着从事资产替代行为的动机。如果债权人能合理地预期到股东地这种行为,市场上企业债券地价格就会相应地被低估,发生代理成本。当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普通股优先认购权公司债券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