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思想落实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落实到党领导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各项工作部署之中,才能促进全社会创造活力的持续迸发,促进各种利益关系的妥善协调,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有效实现,进而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反映了多年来世界各国发展的经验教训。科学发展观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思想,也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
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思想上、体制上、措施上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全党全国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把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要求,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扎扎实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十一五”时期是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缓解就业压力和处理好各类矛盾,必须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地发展。同时,我们的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发展,要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注重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立足科学发展,就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观念、创新模式、提高质量;就要更加注重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更加注重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更加注重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就要注意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不动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放慢改革步伐,也不是改变改革方向,而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进一步推动制度创新,不断深化改革,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不动摇,就必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在扩大开放条件下促进发展的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倍加珍视、切实维护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
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
要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促进社会稳定的同时,实现社会和谐。要不断扩大社会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