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由于作为这些创新成果的主要代表往往是党的最高领导人,而评价者一般都是其下级,因此,对这些创新成果的评价常常带有下级评价上级的性质。而下级对上级的评价尤其是公开场合的评价,通常是高估的多,低估的少,而且很难排除一些人出于私利的随波逐流、看风使舵、阿谀奉承和过度吹捧,所以,容易出现一面倒的现象,不同意见很难发表,评价结果往往偏高。对此党中央领导集体特别是最高领导人一定要心中有数,不要急于作出决定,而应多听取各方面意见尤其是不同意见,宁可多检验一段时间。对待"旗帜问题"即党的基本理论或指导思想问题需要特别慎重。
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必须注意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层次性、稳定性和可接受性。既要注意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也要警惕过急、过高、过分追求体系化的倾向,不要神化,不要轻言"完备"。多年来的经验教训表明,应当重点警惕后一种倾向。任何个人、任何政党都在一定条件下实践和认识,都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要充分考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接受程度,充分考虑理论的实际作用,力求做到"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谨防人为"揠苗助长"、"随意拔高"。
基于以上思考,笔者对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定位问题提出以下一孔之见:暂时(三五年内)不要把科学发展观等成果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列起来,不要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四大"理论成果,而是把科学发展观等成果作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丰富和发展。这样,党员、干部和群众比较容易接受,不会产生所谓的"转弯子"的问题,统一思想所需的社会成本也比较低。注重现实和当前是正确的,但也不宜动辄把当前的一些提法都上升到指导思想的高度,即使把这些新提法摆到低一个层次,也并不影响它们实际的指导作用。
三、表述和定位问题
现在,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表述人名太多,文字太长。而且,按照现有的这种做法,以后还可能增加新的语句,那就更加繁琐。作为《党章》和《宪法》规定的指导思想,不必罗列很多层面的东西,只需列出基本原则就可以了。因此,可以修改相关提法,不要那么多理论名称。将来,可以考虑,用一句话把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概括起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这个提法很好,它简约地表达了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第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第二,又不能局限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学说,必须有新的发展。这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的基本精神:它们都同时讲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已经表明,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而单靠马克思列宁主义也是不够的,否则就没有必要列出后三大成果。
"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还表明了我们指导思想的历史渊源、深厚基础和与时俱进的性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是我们指导思想的源头,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是其基础,二者结合的成果,中国实际和时代是其基础,二者结合的成果包括毛泽东思想等丰富的内容,而且在不断"发展着"。这个提法既保持了我们指导思想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易于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所接受;又体现了注重创新的时代精神和重要导向,并有很大的拓展空间,能够适应我国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要求。
以上表述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层次性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定位:第一层次是"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这是一个总概括,是我们指导思想的总体。其下是第二层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