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重要思想与邓小平理论在关系中国发展全局的一系列重大的和基本的问题上,观点是完全一致的。例如,对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时代特征、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中国发展的战略道路(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等重大问题的论断就是如此,新理论在质上有何飞跃并不明显。邓小平理论与毛泽东思想具有某种质的区别,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邓小平理论之间更多的是共同的东西。
第三,二者的内容有部分交叉。譬如,1995年党中央批准印发的《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和十五大报告,都把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作为邓小平理论的内容。而近年来,中央有关文献又将它看作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成部分。又如,在2000年以前,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被写入邓小平理论,而后来,又把它归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些前后矛盾的现象,也使很多干部群众感到困惑。
第四、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把1989年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起点,固然有一定道理,因为它确是党中央新老领导集体开始交替的时间。但十三届四中全会能否作为中共党史的分界线,还需要认真研究。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看,1992年无疑比它更为重要,因为这一年标志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始走上了新阶段。以十三届四中全会作为中共党史的分界,也给一些人揣测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和《宪法》同确立个人历史地位有关提供了口实,使"一届领导一套理论"的说法有了市场,带来了一定的负作用。
第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一些提法,也有可以讨论之处。例如,一些领导干部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什么要特别强调"重要"?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概括的"三句话",语句太长,而且比较拗口。以其中第二句话为例,"文化"就比较抽象,"先进文化"就更加抽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则是抽象之抽象,普通党员、干部和群众很难准确记住更难以充分理解它们。这些话中个别表述还有重复,如人民就是指社会的绝大多数成员,已经"最广大"了,现在,还要把"最广大"同"人民"叠加起来,有同义反复之嫌。对于这些问题,如果能够事先在较大范围内特别是理论界认真研究一下,可能会更好些。
二、一点设想和建议
我们不妨大胆设想一下,假如不用"三个代表"这一新的名称,而是继续使用"邓小平理论"的提法,把我们党后来的理论创新都纳入到邓小平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的范畴之内,或者虽然也使用"三个代表"这个名称,但不把它同邓小平理论并列起来,而是同样作为后者的丰富和发展,是不是对党和国家更为有利呢?
这涉及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理论之间的关系问题。邓小平理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邓小平理论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是邓小平理论的原名、本名。狭义的邓小平理论则是指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的基本理论创新成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狭义的邓小平理论是前后相继的关系,也可以说是并列的关系,即属于同一层次。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广义的邓小平理论则是种属关系、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前者隶属于后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下一个层次的一种形态、一种阶段性的成果。现在,我们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邓小平理论并列起来,等于对邓小平理论作了狭义的限定,完全忽视了它的广义,而且,未作任何解释说明,这是有欠缺的。
对于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定位,党内会有不同认识,这是完全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