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也是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尺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社会公平正义是具体的、现实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从具体的历史条件和客观实际出发。我国基本实现小康后,正处在一个“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关键时期。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必须深刻认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正确把握和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在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改革成果。
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在诸多手段中,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各方面的制度建设,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决定》提出必须加紧建设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正是着眼于从制度上、法律上营造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环境。正确处理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利益矛盾、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当然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包括发展经济,增强物质基础;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强和谐文化和思想道德建设,形成诚信友爱、融洽和谐的社会环境等。但是,这些方面的成果都需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运行,才能够转化成为社会成员具体的权利和利益,实现体现出公平正义。一方面,社会公平正义必须通过制度来实现,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制度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社会公平正义是制度的重要价值和评判标准。加强制度建设,是正确处理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利益矛盾、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最直接、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
制度化的关键是法制化,制度建设的重点法制建设。通过法律使权利和利益制度化,使全体社会成员都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对于促进和保证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确定权利,权利实现利益。法律的促进和保障功能是通过权利义务机制实现的。具体包括:第一,确定权利主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应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二,规定权利种类和内容,包括公民政治权利、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财产权利等,国家保护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第三,规定权利行使的方式和途径,包括直接与间接、实体与程序、个体与组织、政府与社会等;第四,健全权利享有和行使的物质保障体制和运行机制,特别是涉及公共服务方面;第五,提供权利的救济和保护,使权利的享有和行使免于妨碍和侵害;第六,确定权利和利益的边界,按照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重要而又有效的途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善于运用权利义务机制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利益关系,善于在制度和法律的框架内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善于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发展、和谐发展。
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人民民主权利的保障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也是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的关键。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