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作出的科学概括。这六个基本特征紧密联系、相互作用,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第三个层次是工作重点,即“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从当前的实际来看,就是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
第四个层次是工作导向,即“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社会要和谐,根本地取决于两条:一是要把“蛋糕做大”。这就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二是要把“蛋糕分好”。这就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只有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才能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中,把“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明确地提了出来。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方面,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方面,要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执政,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兼顾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处理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这就要求我们团结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扶贫帮困,形成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实施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