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我国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制度,建设和完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还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新的社会矛盾还会不断产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不断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从而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程度的动态历史过程。所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
《决定》提出,要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党的十六大指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途径。如果说,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阶段性目标,那么,逐步消除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实现这个目标所要完成的重大战略任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就是要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认真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可以从以下四个层次来理解和把握。
第一个层次是根本的指导方针,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要、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三个坚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要求。建国57年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成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形成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理论,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二是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成果,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指针,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三是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制,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第二个层次是总体要求,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是党中央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科学分析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