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建设,必须选准切入点。《建议》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矛盾新特点,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着手,特别是从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等问题入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是长期目标和近期任务的有机结合,是现实状态与前进路径的高度统一。扩大就业是“十一五”期间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建议》强调,在产业发展方面,更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和企业,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公平的就业机会,更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引导和扩大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要更加注重规范和完善分配秩序,努力缓解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既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也是“十一五”期间必须加快解决的现实问题。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好《建议》提出的各项工作,更广泛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保持社会安定团结。
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破制约发展的各种难题,必须依靠改革开放。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已经形成。但必须看到,改革任务尚未完成,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很多尖锐矛盾和问题,其根源就在于改革不到位和体制不完善。《建议》强调,要以更大决心、更大气力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否则,我国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就难以解决,“六个必须”原则中的前五个必须的要求就难以实现。要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企业、财税、金融等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扩大和综合国力的提高,我国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深化。在新的形势下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是我国实现和平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保持国内经济繁荣的必要条件。《建议》强调,要树立宽广的世界眼光,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实行互利共赢的政策导向,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妥善处理贸易争端,注重国际收支基本平衡;要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把利用外资和调整国内产业结构更紧密地结合起来,稳步推进企业海外投资,增强在不断开放条件下促进发展的能力。
“六个必须”的原则是“十一五”期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这“六个必须”,存在着严密的内在联系,必须全面落实。前五个必须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导向,明确了宏观经济、产业发展格局、国际贸易和投资、城乡和区域发展、环境和生态保护及社会发展等主要领域的大政方针,第六个必须则提出了实现上述政策导向所必须采取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我们应按照“六个必须”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刘鹤 作者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