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了贯彻好中央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又相继印发了10个相关配套文件,作为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中央通知和《若干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深刻总结了5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文件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这三项总的原则,并紧紧围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和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这两个重点,提出了一系列的规范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对于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立昌同志为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们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中央通知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若干意见的基本精神,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在人大工作中必须坚持的总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3个多月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按照中央通知精神和市委的要求,把学习贯彻中央通知和《若干意见》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党组成员和主任会议成员在学习中,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对如何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党组对照中央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先进性教育整改方案,以整改的精神抓好各项规定和措施的落实。6月9日,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向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了传达,要求大家对照文件精神,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月17日,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在前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围绕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进行深入的学习讨论,并研究确定了具体的贯彻措施。8月3日至6日,党组又利用4天时间举办了学习培训班,组织在津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18个区县的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中学习,对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和立昌同志的批示要求,进一步履行好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8月下旬,党组就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的情况专门向市委作出了报告。9月5日,中共天津市委〔2005〕14号文件批转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报告。市委通知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围绕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研究确定了具体的贯彻措施,对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履行好职责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这既是市委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总的看,我们对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的工作,抓得早、抓得实,特别是注重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政治责任感上下功夫,在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完善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在与时俱进、改进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上下功夫,坚持边学习、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