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为了及时通报人大和全市信访工作情况,沟通重要信访信息,研究疑难信访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第一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和第二分院信访部门参加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会议。每逢市人大常委会信访接待日,还邀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信访部门的同志参加,及时处理和解决涉法涉诉人员的来访问题。
四、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全面推进信访工作的开展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若干意见》和盛华仁同志的讲话对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要落实好《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事项的暂行办法》。这个暂行办法对统一交办、限期办结等具体操作流程作了明确规定。请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按照这个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市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认真负责地抓好办理,及时办结,并按要求反馈办理结果。
三要结合本区县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为确保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事项的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要主动向区县委报告,完善信访工作机构,加强信访工作力量,保证必要的信访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设备等物质条件。
四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强联系、协调和沟通工作。当前,许多信访事项都涉及到多方面和深层次的矛盾,需要多方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定要从信访工作的全局出发,加强联系、定期交流、及时沟通信访信息,注重办理复杂信访案件的协调配合,逐步实现信访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把我市人大信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