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共中央下发文件,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大工作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以此为新的起点,更加自觉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在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和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也才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才能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的政治方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一是坚决贯彻党委意图。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依法履行职责,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成员。要紧紧围绕促进党委决策的落实,制定工作计划,履行监督职能,组织代表活动,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执行重大问题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经党委同意后再进入法定程序;人大工作和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带头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三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人大工作把促进发展作为永恒的主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指导思想上体现第一要务,工作安排上突出第一要务,具体实践中自觉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紧紧抓住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各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促成万众一心、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二、落实工作措施,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权
第一,突出重点,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抓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认真审议,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一府两院”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对专业性、技术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必要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逐步推行公示、听证制度,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当前,应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的初审工作,为今后5年发展规划好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