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是代表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政治参与、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因此,提高议案、建议及其办理质量,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随着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代表的履职积极性逐步提高,所提议案、建议的数量不断增加,涵盖的内容日益广泛,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质量不高的议案和建议;有的议案、建议的提出缺少法律依据,界限不清,甚至与法律法规或政策相抵触,缺乏规范性;有的超出本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和群众的承受能力,短期内难以落实;有的过多地强调局部甚至个人利益,缺乏全局性;有的调研不够,内容笼统、抽象,没有提出准确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部分代表工作经历、专业水平或履职能力有限,对自己并不熟悉的事情随声附合,缺乏主动性。部分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也不够高,有的因涉及多个承办部门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有的重答复、轻落实,甚至软磨硬泡让代表签名满意,等等。
部分代表议案、建议及其办理质量不高,既有代表自身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是:
l、代表联系群众不多。有的代表缺乏为民行权、为民代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代表职务只看作是一种名份、一种荣誉,不能主动联系选民,难以通过走访、代表接待日、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与群众接触,听不到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2、代表调查研究不深。大多数代表因兼职整天忙于事务,很少有时间和精力调查研究。有的虽调研但不深入,难免提出简单、粗糙的议案、建议。有的只注重面上的情况,不研究深层次的问题,所提议案、建议缺乏可行性。个别代表对议案、建议的相关知识知之甚少,导致缺案由、少案据、没方案。
3、人大工作机构服务代表不力。人大工作机构在组织代表培训、指导代表小组活动、提供服务保障等方面做得不够,从而使代表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情况缺乏应有的了解,难以提出与“一府两院”工作合拍的具有参考价值的议案和建议,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议案和建议的质量。
4、承办单位重视不够。一些承办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把办理工作看作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有的认为办多办少一个样,碰到困难就退缩;有的只追求代表的满意率,不注重解决实质性问题,出现了“次次会上提,年年不落实”的现象。
综上所述,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及其办理工作水平,已成为当前执政党和各级政权组织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人大代表如何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
一、提高代表素质是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的必备条件。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代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对议案、建议及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加强对法律法规、议案和建议知识的专题培训,让代表熟悉议案、建议方面的有关规定、提出的条件和要求,使所提议案、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科学性、规范性。要完善制约、激励机制,通过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评选优秀代表、议案和建议等措施,激发他们的内动力,从而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
二、深入调研是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关键环节。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涉及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只有深入调研,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在调研中要把握好三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