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的职能作用,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
新农村建设,关键在于发展农村经济。地方人大应该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通过依法行使职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1、围绕新农村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搞好审议决策。
决策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人大做出决议决定要立足于实现、维护、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国是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有9亿农民,因此,地方人大行使决策权要把“三农”问题作为关注的重点。
一是要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常言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专题调查、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本地农业发展的各种优势和特色,了解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了解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困难和愿望,了解中央各种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以便科学地进行审议决策。
二是立足于科学发展观,从宏观上增强农业投入实效。首先,应该从财政投入上对于农业发展给与一定的保障。在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上听取政府对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时,应当把对农业的投入问题列为审议的重点。特别是对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交通、义务教育、农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应该有一个整体规划,从而为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其次,要合理利用农业投入资金,保证对农业投入的资金有效地用在刀刃上。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对于农业的实际经济投入与农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必须有效地利用现有的农业投入资金,提高农业投入效益。近几年来,澧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发展基金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年度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时,对于农业发展基金的审议具体到每一个项目、每一项开支,有效地保证了农业投入的效益。
三是围绕农业发展问题,促进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农民增产增收的新路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着眼点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通过行使审议决策权,促进当地政府加大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力度,积极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和其他服务业,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拓宽农民就业渠道,积极探索为农民增产增收的新路子。澧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县政府关于“五个百万亩”工程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情况汇报,要求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化建设,进一步开发亩产万元的葡萄、双孢蘑菇等特色农业产业,切实让农民享受到农业发展的实惠,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通过依法行使监督权,把好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