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由于业务能力差、对统计指标范围口径认定不清等原因造成的数字不实行为,要集中组织业务培训;对责任心不强、人员配备不利等原因造成的统计报表数字不实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整改。严把审核评估关。要通过基层审核、专业审核评估、机器审核、最终审核,严格执行统计数字公布管理制度,把好关口,保证质量。
二、突出重点,做好农业普查和各项专项调查工作。认真开展农业普查工作。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完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普查机构组建工作,要从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市、县区实体型普查办公室,并于*月底前完成乡镇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做好人员选调和培训工作。在参加省级培训后,分级分批分期地组织集中培训,并建立人员管理档案,定期对普查员的工作绩效、工作表现和劳动纪律等进行考核评定;做好宣传动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张贴宣传横幅、散发宣传单等形式,组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尤其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和3*.*万农户深刻理解普查的目的、意义,更好地支持配合普查工作。五是做好试点、清查摸底和现场登记。要通过试点,为正式普查积累经验,通过清查摸底,摸清底数,建立名录库,为正式普查登记奠定基础。要组织好现场登记工作,确保普查登记质量。完成经济普查后续收尾工作。做好经济普查数据与历史数据、年报数据调整衔接工作;发表普查公报,在大庆日报和大庆政府网、大庆统计信息网同时发布大庆市经济普查公报;编印普查资料汇编出版、整理和归档,将普查结果以资料形式编印发行;建立全市经济普查数据库,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与维护机制,建成提供全市基本单位名录的信息平台,便于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查询利用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结果的作用;做好经济普查结果分析研究和开发利用工作,用好普查成果,服务社会公众。完成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做好用样本数据推算全市总体的工作;搞好抽样调查资料汇编的编辑下厂印刷工作,进一步开发利用好人口调查资料,为编制“十一五”规划、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口资料。
三、深入开展统计调研和统计服务。整理提供好“十五”主要指标与数据,撰写“十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系列分析资料。配合“两会”召开,组织编写印发《大庆“十五”社会发展综述》、《大庆市经济活力与竞争力透视》、《系列专题报告》等资料,为“两会”服务。深入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要围绕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的目标,围绕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哈大齐工业走廊构建、“十一五”规划制定实施、第三产业发展战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石化产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和促进大庆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在地市、县区目标考核中发挥统计部门的作用。履行统计部门的职责,建立完善宏观数据库,为动态监测各地目标完成情况提供快速准确的服务。
四、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县区第三产业调查统计。在全市第三产业调查统计框架下,完善并推行县区第三产业调查统计制度,从下半年开始,搞好县区第三产业调查数据与市局数据衔接。继续推行高新区全口径增加值统计。巩固改革成果,将第三产业中没有推行的行业开展起来,在高新区实行第三产业全行业统计,取得高新区全口径增加值统计资料。加强能源统计工作。按照省资源节约统计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要在原有能源统计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企业节材、节水、节电等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全面统计,做好能源与经济运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联分析。要全面推行限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利用经济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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