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最大化,而且也包含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今天,针对中国经济的粗放方式,针对“黑色增长方式”,我们更迫切需要强调这个“最小消耗”,以最节省资源的方式而获得最大的经济效果。
科学发展观价值论强调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个方面是“最小耗费”,另一个方面是“最大效果”。它的统一体就是:用最少耗费取得最大效果。这一点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两者共同具有的“生产率”观念是相吻合的,它就是“一定成本支出能够获得更多产量”这种“提高生产率”的另一种表达形式。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枢纽”就是“劳动二重性”。因为它揭示并强调了:在纷繁复杂的各种具体的有用劳动形态中,存在着人类劳动的一种共性,即耗费性,这种劳动耗费性普遍地抽象地存在于所有这些具体的有用劳动形态中,所以又称为“抽象劳动”。可见,我们不能将劳动二重性单纯理解为“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而要理解成“有用劳动”与“耗费劳动”。其中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侧重点是“耗费劳动”而不是“有用劳动”,它是通过有用劳动去揭示耗费劳动的存在与作用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质,是研究人类耗费劳动的付出及其补偿的问题。
按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中所表述过的“商品的价值与生产出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原理,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意义,实际上是人类耗费劳动的凝结与物化,而不是有用劳动的体现(当然,在他看来,劳动必须是有用的,才能形成价值)。由于耗费劳动的“单位耗费性”会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下降,因此得出上述“反比”原理。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意义,与科学发展观价值论中的价值意义是吻合的,它们都揭示了价值是人类耗费劳动的凝结与物化形式。
不过,需要发展的是: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概念对“用最少消耗取得最大效果”中“效果”这方面的意义并不充分。所谓“效果”(首先是经济效果),首先是指产品的效用(使用价值)方面,然后指在一定产品效用前提下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如通过交换所实现的利润等;再后指经济效果所带来的社会效益。而一般被人们看成与劳动价值论相对应的“效用价值论”则相反,它侧重于产品的效用方面而忽视其“消耗”方面。在价值论领域,不仅效用价值论,而且要素价值论也侧重于产品效用方面,但对产品的消耗方面有所忽视(不过也有人从消耗对人的“负效用”角度来将效用的意义扩展到“消耗”性上,并且试图以此整合与取代劳动价值论)。与之相对应的是劳动价值论与成本价值论,它们侧重消耗方面而忽视效用方面。科学发展观价值论,由于以“用最少消耗取得最大效果”为核心思想,所以对这两方面的价值意义具有必然性的整合。因此它既是劳动价值论的发展,也包含着效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等等理论的合理内核。
今天,“机器创造价值”的要素价值论对劳动价值论形成了很大的“攻势”,它以日新月异的科技因素之巨大作用来证明,马克思“商品的价值与生产出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的反比原理是不对的,因为,通过科技力量所形成的更高劳动生产率,使产量大幅提高,从而创造了更大价值与更大利润。但是,要素价值论中侧重于“效用”的价值观与劳动价值论中侧重于“消耗”的价值观,是不一致的,它们的“价值”所指称的对象并不相同。在劳动价值论看来,由于科技的作用而提高了生产率,从而使单位耗费所生产的产量更大了,每个产品所包含的(“消耗”意义的)价值必然缩小;所以我们才看到:每当社会生产率提高,相应产品的价格就会下降。而在要素价值论看来,由于科技作用使产量提高,产品所包含的总使用价值量增大了,因此,科技能够创造更大(“效用”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