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生动地体现了唯物辩证法以及运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处理问题的科学方法。而和谐作为一个关系范畴,本身就包含着多样性的统一。因此,从方法论上看,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我们运用联系的观点思考问题,确保各个要素各个环节协调一致地向前推进;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要求我们运用发展的观点思考问题,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路应对面临的各种挑战;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一项宏伟的事业,要求我们运用群众的观点思考问题,始终以人民群众为建设的主体、动力和目的。
在实际生活中,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从全局着眼统筹兼顾发展的各个方面。从全局着眼把握经济发展,就要统筹兼顾城乡、区域、内外发展;从全局着眼把握社会发展,就要统筹兼顾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这种着眼于全局把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辩证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如果说在发展的起步阶段,需要异军突起,哪里能发展就允许哪里发展,哪里发展快就鼓励哪里发展的话,那么到了一定阶段,各个局部的发展就要以全局的协调发展为条件。一般来说,发展初期总是把效率放在优先的位置,但到了一定阶段,就必须全面协调利益关系,否则就会激化社会矛盾,破坏发展环境。同时,发展初期由于物质匮乏,集中力量推进经济建设是必然的选择,但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治权益、文化生活、人身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必然要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如果社会建设滞后,就业、分配、治安、环境等问题突出,不仅会延缓经济发展速度,甚至还会引发社会动荡。因此,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必须相协调。
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城乡发展存在的不协调,地区发展存在的不平衡,行业发展存在的机会不均等问题,都制约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影响着人际关系的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改革、发展、稳定要统筹兼顾,东部、中部、西部发展也要统筹兼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要统筹兼顾,人口增长、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也要统筹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要统筹兼顾,先富群体、后富群体、未富群体的利益诉求也要统筹兼顾。在这里,发展本身就包含着辩证法。如果将中国13亿人口排成横队,迈着整齐的步伐,就不可能通过发展的隘口。只有排成纵队,有先有后,才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但如果收入差距过大,导致两极分化,又会引发社会动荡。只有纵横协调,使收入的差距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使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睦相处,确保国家平稳度过经济起飞期和社会转型期。
体现同一种理念——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果说发展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主要手段,那么其目的则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保证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以人为本,就是把最大限度地提高人的素质与能力,满足人的需要与愿望,关爱人的生命与健康,减少人的牺牲与痛苦作为社会发展的根本尺度和目标追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这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从价值主体的角度理解科学发展观,那么以人为本强调的是对人的尊重,即以人为价值核心和社会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而对人的尊重是满足人的需要的基本前提。只有尊重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权利,才能为满足人的需要提供可靠的保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调的是满足人的需要。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