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和主要任务,为我们正确认识和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我们党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发展既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又离不开社会和其他方面的发展。科学发展观强调不仅要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而且要适应社会的深刻变化,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的提出使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完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理论的来源在实践,理论的生命在指导实践。“十五”期间,特别是近年来,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针对经济加快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抑制了经济运行中不稳定因素,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大起大落。“十五”期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8%左右。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经济增长方式也加快转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与人的发展之间协调共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日趋协调;从东部新跨越到中部崛起,从西部大开发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自主创新、科技进步,以城带乡、城乡互动,治理生态、节约资源的实践如火如荼。党和政府从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广大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社会更加和谐。以人为本、社会和谐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这一切表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在转向科学发展的轨道。
实践证明,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中。
“十五”的辉煌已成过去。我们又站到了一个新的起点上。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仍然是“十一五”期间现代化建设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就一定能够实现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就一定能够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