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推进机制。坚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健全机制,整合力量,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建立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以农民为主体,镇区为基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建立支农资金保障机制,市本级财政要在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进行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开源节流,依法加大税收征收力度,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制定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大金融信贷向农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发展,支持园区建设,引导农民和社会投入开发农业、建设农村,形成多元化、社会化的投入机制。认真研究国家、省、鞍山市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财政政策、产业导向等方面政策的研究,广泛争取上级在扶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经济项目等方面的资金,整合资金资源,拓宽财源渠道。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坚持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大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发展的支持,深入开展“三下乡”活动,加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
三要注重典型引路。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行动,注重把握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突出发展县域经济的中心任务,围绕发展新产业、建设新社区、培育新农民、创造新生活、倡导新风尚、提供新服务、构建新体制,大力开展城乡共建、党群共建、军民共建、村企共建等示范活动,集成资源,整合力量,为不同战线、不同社会层面以及不同资源和不同发展水平的镇村提供典型示范,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特别要充分发挥我市确立的新农村建设20个示范村、20个先进村和20个重点扶持村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分别研究发达镇村、较好镇村和相对落后的镇村建设新农村的模式和途径,实行分类指导。要总结、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评价建设效果,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机互动、整体推进的全市新农村建设良好局面。同时,认真研究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和新办法,在新农村建设模式、农民增收途径、乡风文明建设、村容村貌改善、民主管理方式等各方面进行创新,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标准和水平。
(四)强化党建,改善党的领导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用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力提升执政能力。要加强各级班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对自主创新工作的决策意识、执行意识和监督意识,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要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着力选好配强镇局一把手,把那些真正“能干事、会干事、干好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现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合理梯次配备,拓宽干部交流层面,完善干部交流机制,促进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流动。要改进领导方式,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研究探索新形式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任用机制。要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推荐、考察、任用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观念,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坚决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良现象,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健全干部选配机制,大力推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公开选拔、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和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做法,继续坚持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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