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或社区需要而建立的职业教育型学院。不同的学校只有定位的不同,而不应有社会地位上的高低贵贱之别。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政府实施公平的教育政策,使所有学校都处于平等的受助地位。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教育公平的理念和原则。也只有在这种政策的导向和影响下,各高校才能立足自身实际,实现科学定位,努力完成学校定位所赋予的发展目标和历史责任。但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单纯地根据学校的学术地位和隶属关系将高校分成不同的档次、给予不同的待遇,从而形成了高校中的富校和穷校群体。无论哪种类型的学校都把挤进学术殿堂或迈上更高学术阶梯作为学校的奋斗目标,以期获得政府更大的支持。于是,专科升本科、学院改大学,高职学院变普通高校,教学型大学变研究型大学成了我国高等教育界的一大奇观。其次,由于发展目标一样,导致了众多高校培养目标的趋同。各个高校的招生章程在介绍本校的人才培养规格时千篇一律都是所谓的“高层次”、“高质量”、“高级”专门人才,很少有独到的人才培养规格表述和相应的培养模式设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都是千人一面的“标准产品”和“通用产品”。再就是一样的科研导向。由于传统的“重学轻术”、“重理论轻应用”的思想和激励导向的偏差,国内高校形成了一种以科研数量挂帅的风气。教师晋职,学校升格,评奖排名都以科研的数量作为重要依据。因此,“以教学为中心”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结果,学校服务社会的功能被弱化,形成了许多校名大、名气小,定位高、水平低的学校。所以,高校在要求实行同等“国民待遇”的同时,一定要借鉴国外先进的办学经验,认真反思和审视自身的办学思想,根据学校的实际和社会的需要搞好学校的定位,制定切合实际的办学方针。
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高等教育和谐发展,高校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办学方针,努力增强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感
促进高等教育和谐发展,必须正确处理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建设和谐校园。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育人,即:使所有学生健康成长、增长才智、成为成熟的社会公民,其职责就是为青年人进入社会做好充分准备。这样的目的和使命,决定了高校办学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方针。
因此,在教师队伍建设上,要本着提高讲授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服务的原则,努力提升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在课程设置和开发上,应坚持把对学生成长是否有用作为基本原则,所有课程都必须围绕学生成长的目标来开发和设置,坚决制止因人设课,因无人不设课的现象;在教学评估上,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意见或建议,使教学各个环节都能体现学生的意志和选择;在科研上,应坚持科研为教学服务的原则,大力促进科研成果向教学实力的转化,使学生成为学校科研的直接受益者;在硬环境方面,学校的教室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场馆、餐厅宿舍和交通条件的布局都应以方便学生为准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贯彻“以生为本”的原则,实现高校内部的和谐发展。
最近几年,一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不是以服务学生为主,而是以提高学校的经济效益为主;学校工作不是以提高教学质量、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为中心,而是以增加科研数量、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为中心;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也不是以方便学生为主,而是以便于管理为主,等等。一些学校在学生与学校的关系上,学生对学校认同度的下降,不能说与此没有联系。所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高等教育的和谐发展,必须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办学思想,逐步构建以服务学生成才为核心的学校工作格局和教学生活体系。